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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湾区数字人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研讨交流会顺利召开

发布时间:2026-07-12 12:00 来源: 作者:

根据研究院建设发展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广州华商学院大湾区数字人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于2026年7月10日正式成立。

大湾区数字人才研究院是广州华商学院校级科研机构之一,聚焦数字技术应用、数字人才培养与产业数字金融三大研究方向,致力于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的产教协同创新平台。学术委员会作为研究院的最高学术评议与咨询机构,统筹行使学术审议、项目评定、成果评价、学术道德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等职权,实行“多元协同、开放创新”的运行原则,旨在充分发挥校外专家与校内骨干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。

一、多元跨界组建专业委员队伍

学术委员会的组建坚持“交叉融合、产教协同”理念,委员遴选采取自主推荐、民主推荐与邀请提名相结合的方式,经研究院资格审查后,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。学术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,校外专家占比超过委员总数二分之一,充分体现了开放办院、协同创新的治理特色。委员覆盖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、大型企业等多领域,汇聚了数字技术、人才培养、产业金融等方向的学术骨干与行业专家,形成了跨学科、跨行业、跨领域的复合型学术团队。

主任委员:郭银华教授(广州华商学院原执行校长)

副主任委员:张留禄教授(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秘书长、黄埔区金融业协会会长)

周晓东教授(广州华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、南华大学研究生部原部长)

罗敏静(广州信息协会会长)

委员:何剑教授(广州华商学院科研处处长)

刘湘云教授(广州华商学院大湾区数字人才研究院院长)

李明杰副教授(广州华商学院数字金融学院副院长)

龙文光(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高管)

文丹枫副教授(广东省现代移动互联网研究院院长)

朱顺泉教授(广州华商学院数字金融学院)

秘书:赵娟副教授(广州华商学院数字金融学院)

二、完善管理制度筑牢运行根基

学术委员会成立当日随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大湾区数字人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《研究院人员管理办法》和《研究院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三项基础制度。

《学术委员会章程》明确,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,审议事项涉及委员本人时须主动回避,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,重大事项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。

《人员管理办法》确立“按需设岗、择优聘用、合同管理、绩效考核”原则,对院长、科研秘书、专职科研人员、兼职科研人员及科研助理等岗位的职责与权责进行了明确界定,同时规范了知识产权归属、保密义务及对外活动行为准则。

《研究院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创新性地引入“负面清单+包干制”模式,纵向及横向项目无需编制明细预算,绩效支出比例可达总经费的30%,结余经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全额留归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。经费开支范围涵盖设备费、业务费、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、绩效支出及管理费五类,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列支私人费用、罚款、捐款等不合规支出。

三项制度的出台,为研究院的规范运行与高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
三、锚定发展使命助力区域数字建设

当前,国家“AI+”行动深入推进,广东省委、省政府提出人工智能“全域覆盖、全时响应、全行业渗透”的高水平应用目标。大湾区数字人才研究院的成立,正是响应国家战略部署、服务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
研究院将以学术委员会成立为契机,紧密围绕国家“AI+”行动部署,聚焦数字人才培养核心使命,协同政、校、行、企、研多方力量,依托“一带一路”智能经济产业学院等平台,构建集学历教育、技能培训、技术服务、国际交流于一体的产教融合生态。通过AI员工部署、智能体开发、数字员工管理等前沿能力模块的课程建设与实训平台搭建,为大湾区乃至“一带一路”共建国家输送高质量的智能经济人才。

学术委员会的正式成立,标志着研究院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、提升学术治理水平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。研究院将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智库作用与决策咨询功能,持续推动教育链、创新链、产业链、金融链四链融合,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助力国家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贡献华商智慧与湾区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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